阜阳市打击欺诈骗取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简报

阜阳市成立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军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朱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桂超为副组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业务骨干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贾长青兼任,负责牵头协调联络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于9月25日研究出台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阜政办秘[2018]157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阜阳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大力营造专项行动宣传氛围,从9月28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宣传《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拟定了“大力宣传《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打击违法违规欺诈骗保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净化环境,营造遵纪守法氛围,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等宣传标语;在各县市区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宣传游动字幕,同时在全市各协议医院、协议药店LED等宣传平台不间断播放宣传标语和举报投诉电话;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学法、懂法、用法高潮,营造了遵纪守法浓厚氛围。计划“宣传月”活动持续到12月底结束。

阜阳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30日在人社局会议室召开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协调部署会,会上共同学习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阜政办秘[2018]157号)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会议确定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检查组,赴各县市区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会议研究决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科、基金监督科等拟定督查检查提纲,将重点检查全市协议医疗机构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参保身份)等行为;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对协议管理药店重点检查进销存台账,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对参保(合)人员重点检查复查大额医疗费用票据,对2017年以来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票据全面复查。结合智能监控数据,对5万元以下票据抽样复查;对反复轻症住院病人,抽查一段时间内住院病历,对比前后病史、检查、化验资料的一致性。发现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可以向前追溯。就诊医疗机构需积极配合核实票据的真实性;复查过高门诊费用的真实性。重点复查2017年以来,年度门诊医疗费用明显增高参保人员的就医情况。对门诊费用排名前100位的参保人员进行全面复查。结合智能监控情况,对其他参保人员就医行为抽样复查。

会议决定成立5个督查检查组,从10月10日至10月17日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为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阜阳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组织5个督查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督查检查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督查检查组现场听取县市区汇报自查进展情况,对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一定数量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对医疗机构在院病人收治情况、零售药店管理协议执行情况在售药品进销存等情况进行抽查。

督查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均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继续加大专项行动检查力度,本着“查细、查实、查出效果”的原则,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立即要求限期整改,绝不允许恶意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现象存在。二是借助这次专项行动,注重多部门联合督查检查,按照各自权责范围,形成合力。三是按照省、市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实时扩大检查内容范围,按照项目不漏、细节不少、内容不减的原则,形成震慑、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社会效应。

按照《阜阳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通过大力宣传、组织检查组实地检查、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对照检查等方式,着力实施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战果。

截至目前,处理违规医疗机构57家,合计追回医保基金51.828万元;处理协议管理零售药店37家,追回医保基金6.83万元;约谈、处罚参保(参合)人员2人,追回医保基金2.82万元。

我市将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把行动期间形成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对协议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县市区认真对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严重违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坚决做到立查、立处、立改、立行。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组织专项督查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随机抽查。对整改不力的将加大处理力度,依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将视情况给予暂停相关科室资格1-3个月,按规定不予支付相关医保基金并按要求给予2-5倍罚款等。